1. 會員管理

    2019-12-28
    新聞來源: 北京福州企業商會
    查看次數:3271

    北京福州商會會員權利與義務
     


    會員
    權利
    (1)優先參加本會活動;
    (2)有限獲得本會服務;
    (3)對本會有批評權、建議權和監督權;
    (4)為本會或完成本會委托辦理工作的,可獲得相應的報酬。
    義務
    (1)遵守本會章程,維護本會合法權益;
    (2)執行本會的決議,完成本會交辦的工作;
    (3)關心本會工作,向本會反映情況,提供有關資料和信息,積極向本會刊物投稿;
    (4)發展會員;
    (5)每年按規定的標準繳納會員費。

    理事
    權利
    (1)參加理事會;
    (2)參與決定本會辦事機構、分支機構和實體機構的設立和撤銷,以及所屬機構主要負責人的任免;
    (3)參與制定商會內部管理制度;
    (4)免費在商會網站刊登企業及產品的簡要信息;
    (5)享有會員享有的其它權利;
    (6)享有本會的選舉權、被選舉權和表決權。
    義務
    (1)執行理事會的決定;
    (2)履行會員履行的其它義務。

    副秘書長
    權利
    (1)參加會長辦公擴大會議;
    (2)免費瀏覽商會項目庫信息;
    (4)參與商會組織高級培訓、交流活動;
    (5)享有理事享有的其它權利。
    義務
    (1)執行會會長辦公擴大會議的決定;
    (2)履行理事履行的其它義務。
    (3)協助秘書長工作

    副會長
    權利
    (1)參加會長會議;
    (2)免費下載商會項目庫信息;
    (4)參選分會機構主要負責人。
    義務
    (1)執行會長會議的決定;
    (2)履行副秘書長履行的其它義務;
    (3)維護商會與分支機構的團結。

    常務副會長
    權利
    (1)參加常務會長會議;
    (2)當會長暫時不能行使職責時,在會長的指定下可行使會長職責;
    (3)有權參與商會經貿、投資等洽談會,組團或隨團對境內外進行考察;
    (4)有權參與市委、市政府及北京市領導的接待、交流等活動;
    (5)參與決定相關分支機構的領導;
    (6)享有副會長享有的其它權利。
    義務
    (1)執行常務會長辦公會議的決定;
    (2)定期提出商會工作的意見和建議;
    (3)履行副會長的其它義務。

    會長
    權利
    (1)全面負責本會的工作,對商會工作有最后決策權;
    (2)召集并主持商會各類會議和活動;
    (3)表決協商簽署有關重要文件;
    (4)負責商會財務收支管理;
    (5)享有常務副會長享有的其它權利。
    義務
    (1)組織制定并實施商會工作計劃;
    (2)組織開展商會的各項活動;
    (3)有義務協調商會內外的關系;
    (4)有義務幫助會員解決問題和困難;
    (5)履行常務副會長履行的其它義務。


    A级理论午夜欧美_午夜免费啪视频观看视频_偷偷碰偷偷鲁免费视频一区_欧美日韩呦女一区二区三区